从摄影者的角度来看,产品摄影的构思创意要受到被宣传商品的广告策略制约,具有较大的局限性,特别是广告摄影构思和创作讲究定位定向设计,在内容的表现方面,围绕广告的目的而常常有很大的规定性。但是作为艺术摄影的构思和创意,则没有这方面的约束。艺术摄影可以追求别出心裁,有较大的表现自由空间。因此,广告摄影必须努力讲究商品的个性和风格,常常将个人的风格隐藏在后面,力求以服从商品的需要为主,不然会很难达到预定的目标。
产品摄影既不同于新闻摄影(以简化的方式传递信息),也不同于艺术摄影(可以采用很随意的方式制作照片),它的终目的既不是以审美为主,也不是反映摄影者的个人情感和思想,其终目的是以传播商品信息和告意念为主要动机,迎合消费者情趣,达到促销的目的,具有明显的功利性。广告是商品竞争的前奏,因此,摄影师的思维和技巧必须先于或者同步于各种商业因素的变化,才能创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活跃,广告已成为传递商品信息的有效途径,厂商通过广告宣传产品和商品,消费者则通过广告了解和寻求合适的物品。在初期,广告诉诸文字和绘画,随着摄影技术的发展,摄影作品的实证性和展示细部的强烈视觉效果,较大地提高了广告画面的可信度和记忆效果,成为了现代广告图像的形式。在大量的报刊、杂志、路牌、海报、目录样本、宣传画册,各种形式的广告,到处都可以看到大量照片。所有这类照片的拍摄,都属于广告摄影范畴。而纯粹采用商业运作方式进行的商品形象摄影,称之为商业广告摄影。
产品摄影的力量在于更多地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引起人们对商品的购买欲望,其实用性相当明确,评价广告摄影的标准是根据整个广告推广活动终结时的结果来检查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是检验广告摄影的广告效果的标准。也就是说,对于广告作品的评价和预测,是根据广告在商品推销中所起的作用,始终是以市场为基础的,以消费者为中心,不能以个人感受为基础。具体地说,一张广告摄影作品,不管艺术上是多么精湛,只要它缺乏"推销"的力量,在进入消费者的视觉领域后,即便能够引起足够的审美效果,但是如果无法消费者的具体消费欲望或者激发消费者明确的参与,就不能算是一个好的广告照片。而且,优秀作品所的购买目的性是非常明确的,也就是具体到商家所*的某类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