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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摄影术诞生以前,或者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在摄影可以通过精良的印刷术传播以前,广告传播领域一直是绘画与文字之间的竞争。广告摄影的成型主要是20世纪发展起来的,其形态是随着印刷媒介的制版技术发展而不断趋于完善的。在摄影发明以后的50年期间,摄影术还难以进入广告领域,主要是摄影复制技术还没有取得满意的质量,摄影的传播只能依靠简单的复制技术,因此难以在更为广阔的空间里传递图象的信息,再加上成本昂贵,一般广告商还不能承受。
产品摄影既不同于新闻摄影(以简化的方式传递信息),也不同于艺术摄影(可以采用很随意的方式制作照片),它的终目的既不是以审美为主,也不是反映摄影者的个人情感和思想,其终目的是以传播商品信息和告意念为主要动机,迎合消费者情趣,达到促销的目的,具有明显的功利性。广告是商品竞争的前奏,因此,摄影师的思维和技巧必须先于或者同步于各种商业因素的变化,才能创新。
产品摄影的力量在于更多地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引起人们对商品的购买欲望,其实用性相当明确,评价广告摄影的标准是根据整个广告推广活动终结时的结果来检查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是检验广告摄影的广告效果的标准。也就是说,对于广告作品的评价和预测,是根据广告在商品推销中所起的作用,始终是以市场为基础的,以消费者为中心,不能以个人感受为基础。具体地说,一张广告摄影作品,不管艺术上是多么精湛,只要它缺乏"推销"的力量,在进入消费者的视觉领域后,即便能够引起足够的审美效果,但是如果无法消费者的具体消费欲望或者激发消费者明确的参与,就不能算是一个好的广告照片。而且,优秀作品所的购买目的性是非常明确的,也就是具体到商家所*的某类商品。
广告摄影首先是摄影的一个门类,但是又与广告推销发生着密切的关系。许多人把广告摄影作品当作是纯粹的艺术摄影来看待,这其实是一种错误的做法,尽管产品摄影和艺术摄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实际上不同的。广告摄影的功能十分明确:为了宣传商品的形象,介绍商品的特点,引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在商品竞争十分激烈的时代,优秀的广告摄影作品,是增加竞争力的重要环节和手段。